一、答辩时间
第一批答辩:2020年5月16日、17日;
第二批答辩:2020年5月19日、20日。
二、答辩方式
线上答辩,建议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该软件使用指南见附件2、3。
三、具体要求
1、第一批答辩安排:5月13号查重,5月14、15号盲审,5月16、17答辩,学院统一分组答辩。
2、第二批答辩安排:5月17号查重,5月18号盲审,5月19、20答辩,各系按指导教师分组答辩(公共计算机教师归口计算机系)。
3、答辩前,答辩小组应及时向员工公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和员工参加答辩的时间、软件平台、答辩顺序等。答辩时,员工根据答辩PPT阐述学位论文报告,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
4、每个员工的答辩时间为8至10分钟。
5、答辩过程要由专人如实记录《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见附件1)并交院教务办留存。
6、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论文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2)论文在文字部分不满足指导教师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3)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写代做者;
(4)论文查重率大于20%者。
7、指导老师应从“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论文质量”、“论文过程”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对员工论文进行全面考核,并于5月20号之前上报成绩。
8、学院学术委员会结合教师评定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确定最终成绩。
9、答辩小组5月22日前把答辩记录表和答辩成绩提交到院教务办。